最低工资标准害了“企业”
www.szcomei.com   2010-3-1  深圳市中美运输有限公司

    最近看到某经济学家的文章《最低工资标准害了穷人》,从经济学的角度讲,经济学家也许是对的。很可惜,理论和现实并不总是保持一致。从现实的角度我却发现:最低工资标准害了“企业”。

    最低工资标准害了企业,换句话说就是实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深受“用工荒”其害:他们招工难、开工难、发展更难。实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竞争乏力、人才流失,有今天无明天,关门倒闭是迟早的事。实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缺少核心技术、没有拳头产品,毫无优势可言,唯一的优势就是低廉的劳动力。如果在信息闭塞的年代,低廉的劳动力还有广泛的市场,但在信息畅通的今天,低廉的劳动力市场早已不复存在,在选择增多的时候,低廉的劳动力拥有者已不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在今天的中国各地,即使是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都难以解决招工难题,更遑论实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事实上在中国各地,不论沿海地区,还是内陆地区,不论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不论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何,都很少有企业按最低工资标准付酬。大凡明智的企业主都懂得,要想企业发展好,仅仅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付酬,是不会有好的员工进厂的。古人讲“一分钱一分货”,对于人才也是如此。好的企业或有良知的企业主根本不受国家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的影响付酬。我就不明白了: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害了穷人?

    如果一定要说最低工资标准害了谁?我看就是害了不好的企业或无良的老板:因为他们的利润就是榨取员工微薄的工钱。最低工资标准堵塞了他们榨取的空间。也可以说国家出台最低工资标准的初衷就是保护弱势群体不被不好的企业或无良的企业主欺凌。只要你的企业好,或者你是一个有良知的企业老板,又何惧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呢?

    以往的经济学教科书的确告诉我们:企业的使命就是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产出。照此逻辑,企业主以最低工资聘用员工似也无可厚非。问题是企业要有足够多的愿意接受最低工资的员工加入才有生产、生存的可能。当前提不在、员工不来,企业又如何产出呢?“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要说企业“追求最大的产出”并无不妥,倒是“最小的投入”值得商榷!其实在现实中能够带来“最大产出”的,绝非“最小的投入”,而是“最恰当的投入”。而“最恰当的投入”有时候却可能是“最大的投入”。比如上个世纪初福特汽车公司应对“用工荒”的举措就是“将员工日工资比平均水平翻了一番”(详见张国祥老师文章《福特应对“用工荒”》)。福特的举措与教科书的定义明显不符,不仅在当时,就是在现在,恐怕也没有多少经济学家认同,可是若干年后,福特却说这是他们“最好的减少成本的事情之一”。
    理论总是灰色的,只有生命之树常青。当今中国(恐怕全球亦应如此),哪个企业的使命如果只考虑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不考虑社会责任和员工发展,都将惨遭时代的淘汰或鞭挞。教科书也好,经济学家也罢,理论如果不能反映变化的现实,这样的理论我们宁可不要!脱离现实的经济学家,他的话我们最好不信为妙!

    恪守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分分钟都会关门或准备关门:这是历史,也是现实。

    理论应该适应变化了的现实,而不应该是现实去适应理论,否则,中国人永远走不出自己的路。看来,企业管理的诸多现象,并非经济学一家可以解读。

    到底最低工资标准是不是害了“企业”,到“用工荒”的企业现场查看查看、了解了解,就一定能明白我所言非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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